杠杆证券的风险 四川永强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章元强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发布日期:2024-08-19 21:12    点击次数:173

杠杆证券的风险 四川永强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章元强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挖贝网7月23日,四川永强(831970)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近日发布风险事项情况如下:

1、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章元强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2024年7月22日,主办券商收到并向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永强”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转发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出具的《关于给予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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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决定主要内容为:截至2024年4月30日,四川永强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四川永强时任董事长章元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第6.3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四川永强、章元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光勤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2024年7月22日,主办券商收到并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转发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执行部于2024年7月8日出具的《关于对四川永强机械施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光勤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71号)。

上述决定的主要内容为:截至2024年4月30日,四川永强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光勤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李光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在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决定后及时披露,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披露相关公告,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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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截至2024年4月30日,四川永强未能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被停牌,全国股转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相关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挖贝网资料显示杠杆证券的风险,四川永强所属行业系建筑业,从事专业地基与基础施工,公司通过网络推广、技术营销方式开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