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配资公司 产权车位只售不租?人防车位只能长租,业主质疑变相卖车位

发布日期:2024-10-04 13:35    点击次数:94

线下配资公司 产权车位只售不租?人防车位只能长租,业主质疑变相卖车位

地下车库车位被铁链围起来,车位上安装起了地锁,人防车位也集体出现了“故障”……近日,多位中山石岐街道天水湖观澜的业主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小区物业用铁链把地下车库的停车位全部围起来,导致业主无车位可停。有业主表示,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车位被一家代理公司代理销售,且只售不租,而开发商对人防车位公示称只能长租20年,此举乃变相强卖车位。

对此,小区物业方面称地下车库车位已全部出售,具体应由业主与购买方协商。石岐街道城建局回复称,汽车产权车位59个已出售给小区业主,540个已拍卖给中山市东盈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积极协调开发商进一步优化车位租赁方案。

3·15报料:

业主反映:铁链围车位、装地锁,费尽心思不让停车

业主卞先生告诉南都记者,2月中下旬,物业突然在小区张贴通知,称地下车库的车位已经全部售出,3月1日后请勿占用他人车位。而后,地下车库的车位被人用铁链围了起来,不让小区业主停车。“我们就此投诉过物业,物业方却告诉我们这是车位买家做的,与物业无关。”

卞先生表示,业主投诉后,大部分铁链都被拆除了,但是“新招”又来了。“铁链不让装了,他们就开始在车位上安装地锁,甚至人防车位都‘惨遭毒手’,集体故障。”卞先生称,他们就是费尽心思不让业主停车。

业主魏先生特别指出,在3月1日14时许,业主回小区时竟不能进入地下车库,多辆车辆无法进入地下车库,造成道路拥堵问题,直至当天22时,在石岐街道城建局、公安局、交警等部门的协调下,业主才得以进入小区地下车库。

记者走访:

1、铁链围车位,安装地锁,人防车位无法停车

3月6日,记者来到天水湖观澜了解情况。在天水湖观澜地下车库,记者看到,部分车位仍被铁链围着,不少承重柱上嵌有钩子,铁链缠绕造成的破坏清晰可见,同时,还有施工人员正在车位上安装地锁。

此外,记者看到,地下车库中的人防车位装有机械停车位,而这些机械停车位的载车板有90%以上都停在了半空中,导致这些人防车位都无法停车。“物业对此的回应是人防车位出现故障正在维护中。”卞先生说。

3月20日,记者从业主处获悉,人防机械停车位的载车板已降下来,作为单层车位可供使用。

2、"产权车位只售不租,代理挂高价"

记者还看到,在小区门口及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都设有车位销售咨询点。据了解,天水湖观澜一、二组团共有产权车位599个,人防车位105个,其中540个产权车位被打包卖给了中山市东盈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打销售电话去问,结果他们只售不租,而且车位价格是16万多一个。”卞先生表示,这个价格远高于天水湖一期的价格。

3、人防车位只能长租

3月14日,小区开发商中山市正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示了人防车位出租方案。其中,租期只有20年这一种方案,没有给出临停、月租、年租等方式,而根据不同车位类型,租金有15万、16万、18万三个价格。

按此方案,月租金超600元,在小区前期停车位出租公示价格以及周边市场价2倍以上。对此,不少业主提出质疑:“这是典型的‘以租代售’,而且这个收费标准严重不合理!”

3月20日,业主亮姐反馈称,有业主在3月15日对此方案进行了投诉,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天到现场进行调查后,开发商便收回了这个方案,至今开发商暂未给出新的出租方案。

业主诉求:

满足停车需求,租期、租金合理设置

这一系列的遭遇,让不少业主提出质疑:“先是千方百计不让我们停车,然后产权车位只售不租,最后人防车位也搞个‘以租代售’,这不是变相的强卖车位吗?”

对此,业主们也提出了相关诉求。一是调查核实开发商将车位打包出售给刚成立新公司的具体情况,解决该部分车位宁可闲置也不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难题。二是协调解决人防车位出租问题,调整租期为临停、月租、年租、长租等多种灵活方式,调整租金至合理市场价。

物业回应:

产权车位已出售,需业主自行商量

日前,南都记者现场采访中山市宜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水湖观澜物业)负责人。针对铁链围车位、安装地锁等问题,对方表示地下车库车位已全部卖给了业主,“你们有什么问题去找业主就好了,车位都是业主的,他要租、要卖,还是要装什么东西,都是业主之间的事,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至于人防车位出现故障,负责人表示,“人防车位在保养当中,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

车位代理销售:

产权车位只卖不租

南都记者致电车位销售咨询点的销售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代理公司的,天水湖观澜一、二组团的车位都在他们公司名下,由他们进行销售。记者问及能否租车位时,对方表示他们公司只卖车位。

部门回应:

石岐街道城建局:

积极协调开发商进一步优化车位租赁方案

南都记者就相关情况向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进行反馈,3月18日城建局给出了回复。

针对人防车位,石岐街道城建局表示,经了解,人防机械停车位未出现故障问题,在街道相关部门的督促下,人防机械停车位已降下来,作为单层车位给大家暂时使用。

产权车位方面,城建局称,开发商已于2023年9月—2023年12月发出三轮销售公示,前两轮及第三轮销售第一阶段仅针对天水湖五期业主开展,第三轮第二阶段不限购买人的身份及数量,但在同等条件下,天水湖五期业户具有优先购买权。三轮公示后,汽车产权车位59个已出售给小区业主,540个已拍卖给中山市东盈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对于业主要求产权车位出租、人防车位短租的诉求,石岐街道城建局将联合发改、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协调开发商进一步优化车位租赁方案。

律师说法: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荣

在本案中,由于涉及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因此我们应该分别看待两种车位在法律上的不同之处。

关于人防车位的问题。虽然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人防车位属于不可以产权过户的不动产,开发商可以根据“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对人防车位进行对外出租。但是,根据《民法典》第276条的规定,应当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需要。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阻止业主使用人防车位已构成侵权,业主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按照合理价格支付车位租金。

出品:南都中山新闻部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刘继贤 实习生 黄敬奎

摄影:南都记者 吴进线下配资公司